發布日期:2024-03-21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江西省豐城市玉華山水庫工程已由上級批準建設,招標人為豐城市農村人居環境投資有限公司,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該項目施工標面向國內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江西省豐城市境內。
2.2招標規模:本次施工招標金額約54506.32萬元。
2.3計劃工期:約913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為2024年4月22日,竣工日期為2026年10月22日。
2.4招標范圍及內容:玉華山水庫工程樞紐由擋水、泄水及輸水建筑物組成,其中水庫擋水建筑物由2座主壩和5座副壩組成。主壩采用粘土心墻壩壩型,副壩采用均質土壩,主副壩最大壩高為37.5m,壩頂寬度為7m。岸邊溢洪道建筑物由進水渠、溢流堰、泄槽、消力池,下游護坦等組成,取水建筑物包含進水口及壓力鋼管。本項目屬于III等中型工程,大壩、溢洪道、及進水口等主要建筑物為3級建筑物,消能防沖及其它次要建筑物為4級建筑物。工程內容主要包括大壩施工、溢洪道施工、取水建筑物施工等,不包含水土保持工程、環境保護工程,信息化工程等內容,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
2.5標段劃分:1個施工標;
2.6質量要求:達到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程施工質量評定優良標準,獲得江西省水利工程優質(贛鄱)獎,爭創中國水利工程優質大禹獎(在竣工驗收合格后辦理竣工結算時招標人預留結算金額的5%作為評獎質量要求擔保,獲得江西省水利工程優質(贛鄱)獎后,無息支付預留結算金額的3%,若獲得中國水利工程優質大禹獎后無息支付所有擔??铐?,否則作為違約金扣除)。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2)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3)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不含臨時)注冊證和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等3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人發〔2005〕11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5)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擬投入本項目的關鍵崗位人員(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安全員)不能有在建項目。關鍵崗位人員有在建項目但已履行變更手續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手續,關鍵崗位人員變更手續須為投標截止時間6個月以前辦理的,否則按有在建項目認定。
(7)擬投入本項目的建造師(項目經理)業績要求:擔任過新建中型及以上水庫工程建造師的項目業績(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及有關驗收材料及項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人員崗位證明材料(因項目人員業績無法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公示,故需提供經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需明確項目規模及該人員在項目所擔任的職務為建造師(項目經理),格式自擬),驗收必須為合同工程完工驗收、竣工技術預驗收、竣工驗收等3項驗收之一,提交的驗收材料應滿足《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223-2008)要求,上述材料均提供掃描件加蓋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視為不通過資格審查,作無效標處理。)
(8)擬投入本項目的技術負責人業績要求:擔任過新建中型及以上水庫工程技術負責人或建造師(項目經理)的項目業績(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及有關驗收材料及項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人員崗位證明材料(因項目人員業績無法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公示,故需提供經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需明確項目規模及該人員在項目所擔任的職務為技術負責人或建造師(項目經理),格式自擬),驗收必須為合同工程完工驗收、竣工技術預驗收、竣工驗收等3項驗收之一,提交的驗收材料應滿足《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223-2008)要求,上述材料均提供掃描件加蓋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視為不通過資格審查,作無效標處理。)
(9)參加本次施工標段的投標單位的關鍵崗位人員(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必須為本單位的正式員工,需提供本項目開標前連續六個月五險一金繳費(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不含開標當月),因工作變更不足6個月的,以證書中變更時間為準)的證明材料。以上資料原件的掃描件上傳于電子投標文件中,未提供者或提供不全作無效標處理。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資格審查辦法
4.1本次施工招標采用資格后審。評標委員會對所有參與本項目的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
4.2根據省水利廳《關于暫停江西省水利建設項目施工和施工監理評標辦法中履約行為評價結果運用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5日起發布招標公告的全省水利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取消履約行為評價結果運用。本項目招標文件中“(二)在贛水利建設市場行為(10分)”中“(1)已實施項目評價(5分)”不進行計算,項目評分標準總分按95分進行評分。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施工標的投標人必須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水利平臺注冊賬號、上傳信息且完成登記,且已辦理數字證書和電子簽章的單位。凡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參加本次施工招標的投標者,請于招標文件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7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網站(網址http://ggzy.jiangxi.gov.cn)下載招標文件。不清楚或有疑問需咨詢的,請致電江蘇國泰新點軟件有限公司客服電話:400-998-0000。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4月18日09時00分,地點為豐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上傳電子版投標文件至電子招標系統中的施工標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3本項目采用“不見面開標系統”開標,投標人無需到開標現場參與本項目開標活動。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一小時進入“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不見面開標大廳”,具體操作詳見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表內容:“不見面開標”事項說明。
7.有關說明
7.1有關本次施工招標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補充材料,將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布;請潛在投標人隨時關注并及時下載有關補充材料。
7.2擬投入的建造師不得為公務員或本單位以外的事業單位人員,一經發現視為主動放棄本項目中標資格。
7.3本次招標將公示開啟了投標文件的施工標投標人名稱、施工項目負責人姓名及其注冊執業證號、技術負責人姓名、安全員姓名,以及所使用的業績名稱(評標辦法中如有業績要求的)。中標后,施工企業應當與招標人簽訂《中標項目關鍵人員到位到崗承諾書》和《廉政協議書》。
7.4在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如施工標投標人擬投入的關鍵崗位人員(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存在以下情況的,一經查實視為投標人自動放棄本項目中標候選資格:
(1)已參與其他項目投標,且此項目中標候選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參與其他項目投標,公示為第一中標候選人且尚未簽訂合同的。
(3)本項目中標候選人公示前,將擬投入的關鍵崗位人員(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參與其他項目投標,中標候選人公示后,中標候選人關鍵崗位人員(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安全員)不得參與下一項目投標,一經發現,視為主動放棄本項目中標資格。
7.5本項目施工標擬投入人員實行打卡考勤制度,具體根據省廳相關文件執行。
7.6施工標安全文明生產措施費的支付使用根據贛水安監字〔2018〕35號江西省水利廳關于印發《江西省水利建設工程安全文明生產措施費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執行。
7.7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辦法按《關于印發<豐城市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實施細則>的通知》(豐府辦發[2017]16號)文件規定執行(工程中標價在1000萬元(含1000萬元)以下的,建設單位和建筑企業分別按中標價的1.5%繳納;工程中標價在1000萬元(含1000萬元)以上的,建設單位和建筑企業分別按中標價的1%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其他事宜按豐府辦發[2017]11號、豐府辦發[2017]16號執行。
7.8本項目中標候選人在水利建設市場主體“黑名單”公示期內的,取消中標資格。
7.9本工程嚴禁轉包、掛牌,一經發現取消中標資格,合同自行終止。
7.10本項目招標全過程由豐城市水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標辦公室進行監督,電話:0795-6609382。
7.11本次施工標招標評標辦法中的類似工程業績是指近10年(2014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不含開標當年,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單個合同價不低于招標控制價60%且與招標項目主體工程相類似的3級及以上水工建筑物(類似工程業績主體工程類別為土石壩工程)。投標人擬投入的業績須為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交易主體公示信息。
7.12本項目紀委、經偵全程參與監督。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將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江西省安瀾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網上發布。
9.聯系方式
招標人:豐城市農村人居環境投資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豐城市商會大廈二樓
聯系人:熊先生
電話:13319358997
招標代理機構:江西省安瀾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區紫陽大道3399號云中城A座34樓
聯系人:李先生
電話:13617086964
網址:www.ohroc.com